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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述夔 |
发布作者: 如东商会 发布日期:2014-7-3 阅读次数:1573620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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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述夔(约1701~1762)原名赓雅,字孝文,室名笔炼阁,因自署笔炼阁主人,后又署五色石主人,寓愤世嫉时之意。徐为泰州栟茶场(今江苏省如东县栟茶镇)人,乾隆戊午三年(1738)科举人,曾拣选知县。
著作与成就
其自编诗集《一柱楼诗》,内中有《一柱楼编年诗》六卷、《一柱楼小题诗》一卷、《一柱楼和陶诗》一卷。其他著作尚有《学庸讲义》、《拼茶场志》、《想诒琐笔》二卷、《五色石传奇》八卷以及《论语摘要》、《蘧堂杂著》、《杜诗序》、《古文》、《时文》、《诗余》等。现代学者孙楷第等认为,清代小说《五色石》即为徐述夔所著《五色石传奇》,此外小说集《八洞天》、《快士传》亦为其作品。除《快士传》外,以上各书都曾被列为禁书。
政治与不幸
徐述夔是一个有些才能,只做过一任知县小官的读书人,怀才不遇,发发牢骚,都是很正常的事情,比如他曾自诩其学问如在明朝可与唐荆川(顺之)、董其昌相比,可惜今人没人看得出。这样的想法在其诗中也时有流露,如“旧日天心原梦梦,近来世事益非非”云云,就显示出一种危险思想抬头的倾向。就因为这些不大不小的事,为其后辈贻下了大祸。事情应先从徐述夔死后说起。
祸因
其子徐怀祖在乾隆二十八年将《一柱楼编年诗》、《一柱楼小题诗》、《一柱楼和陶诗》以及《学庸讲义》刊刻成书,又将《论语摘要》、《想诒琐笔》、《蘧堂杂著》三种抄存于家中,从而种下了祸因。乾隆四十二年,东台县监生蔡嘉树因徐怀祖之子徐食田不许其赎田,两家由财产纠纷打起官司来了。蔡嘉树思谋报复徐食田,首告徐家藏有禁书,并诬陷说:《一柱楼诗》中有“明朝期振翮,一举去清都”诗句为“非常悖逆之词”。江苏布政使陶易却不以为然,他认为蔡嘉树告徐食田,完全是出于“挟嫌倾陷”的不良动机,并且要把蔡“以所诬之罪,依律反坐。”按说事情该平息下去了,谁知在这关头,恰逢江苏学政刘墉接试会坛。刘墉收到了《一柱楼诗》集和沈德潜所撰的《徐述夔传》。刘墉对这件事极为重视,立即具奏折呈报乾隆帝。
乾隆皇帝大怒
乾隆皇帝极为震动,旋派两江总督萨载和江苏巡抚杨魁调查这件事。萨载对乾隆的旨意深有领会,果然不辱使命。他向乾隆帝奏称,《一柱楼诗》集中悖逆词句甚多,令人发指,并称“徐述夔虽已身死,其尸应锉戮,其子孙应从重治罪。”乾隆遂降谕云:“徐述夔身系举人,乃丧心病狂,所作《一柱楼诗》内系怀胜国,暗肆诋讥,谬妄悖逆,实为罪大恶极!虽其人已死,仍当剖棺尸,以申国法。”乾隆四十三年(1778)十月十九日,大学士、九卿又以陶易处理逆诗重案,怠玩错谬,又欲反坐控告之人,应照故纵大逆者斩律,拟斩立决。乾隆皇帝加恩改为“应斩监候,秋日处决。”不久,陶易在狱中惊病交加,惶惶地辞世了。二十五日,乾隆又说徐述夔的诗句是“借‘朝夕’之‘朝’,作‘朝代’之‘朝’,且不言‘到清都’,而云‘去清都’,显有欲兴明朝去本朝之意……实为罪大恶极。”
审判与惩罚
十一月二十七日,大学士、九卿会审,经乾隆皇帝钦准,判“徐述夔编造狂悖诗词,妄肆诋讥,其子徐怀祖将逆书公然刊刻流传,二人虽已身故,仍照大逆凌迟律,锉碎其尸,枭首示众。徐食田藏匿逆书,照大逆知情隐藏律应拟斩立决;徐食书应依律缘坐,拟斩立决。徐首发、沈成韵列名校对,又不举发逆书,照大逆知情隐藏律,应拟斩立决。陆琰有意消弭重案,照故纵大逆律,应拟斩立决。——以上徐食田、徐食书、徐首发、沈成韵、陆琰五犯俱奉旨加恩改斩监侯,秋后处决。为徐述夔诗文作跋之毛澄杖一百,流三千里。已革扬州知府谢启昆难辞怠玩之咎,发往军台效力赎罪。已革东台知县涂跃龙玩延公事,杖一百,徒三年。”
判决中还将徐述夔家的全部财产入官,其家属照例缘坐,后入官家为奴。而那个挟私诬告的蔡嘉树虽“挟嫌告发,且诬告徐食田贿属县书,但徐述夔书重案系蔡举发,将功抵罪,从宽免议,即予开释。”终于逃脱了应有的惩罚。而那个为徐述夔作传的沈德潜尽管已去世,却因该案连累,其礼部侍郎官爵、尚书加衔及“文悫”谥号尽被革去,御制祭葬碑文一并仆毁,其在乡贤祠内的牌位亦被撤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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